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6破申7号
华夏易能(海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破产申请审查为由,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96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内容为:受理华夏易能(海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