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琼9028民初413号

(2018)琼9028民初413号
发布日期: 2018-06-15 来源:天涯法律网

王延森: 原告深圳普惠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2018)琼9028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王延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普惠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2885.66元及利息118.84元,共计3004.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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