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占用别人房屋 法院强制执行归还房屋

长期占用别人房屋 法院强制执行归还房屋
发布日期: 2018-07-16 来源:天涯法律网

  天涯法律网讯(刘玲玲)7月11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出动干警20余人,在新村镇人大代表、检察院工作人员及陪执员的现场监督下,对被执行人苏某雄堆放在申请执行人苏某宁房屋土地上瓦房内及空地上的杂物进行强制搬离和清理。

  据了解,苏某宁与苏某雄系堂兄弟关系。苏某宁于1991年取得对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长期不住,苏某雄便将一些杂物堆放在其房屋的后瓦房内。2017年苏某宁想拆除涉案房屋重建新房,遭到苏某雄的强烈阻止并称房屋是自己的,协商无果后苏某宁将苏某雄起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二审审理,皆判决苏某雄将杂物搬离苏某宁房屋。因苏某雄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陵水法院对其发出强制执行公告,同时考虑到申请人苏某宁与被执行人苏某雄的亲戚关系,执行人员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可苏某雄仍不愿主动履行。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法院生效判决严肃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陵水法院执行干警于11日清晨按照执行方案来到执行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和清理,约至下午14时顺利将杂物全部清理并将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苏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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