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嵩(证件号:511025199806187871)

徐嵩(证件号:511025199806187871)
发布日期: 2020-06-02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案件号
(2020)琼9028执640号
失信人
徐嵩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511025199806187871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限被告陈其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张文赔偿77804.45元。 二、驳回原告张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7.10元,由原告张文负担1054.97元,被告陈其华负担452.13元。 司法鉴定费2900元,由原告张文负担2030元,被告陈其华负担87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6-02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28民初1449号
执行法院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9,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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