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家事纠纷:用法与情抚平诉的杠杆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家事纠纷案件特点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有时就是因当事人心理失衡而将纠纷诉至法院。作为家事法官不仅要以法析理,化解纠纷,更多的还应注重调解技巧,以法与情来抚平当事人心中诉的杠杆,化解家事纠纷。

近日,陵水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历史遗留下来的财产纠纷,使兄弟一家重为和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8月,原告李甲把堂兄李乙、堂妹李丙诉至法院,其诉称,堂兄李乙、堂妹李丙阻止其建房,请求确认,其已经拆除祖屋属于其父辈民国期间的遗产,并请求李乙、李丙赔偿其因被妨碍而不能建房所造成的租房损失。该案涉及遗产纠纷,且遗产已不存在,遗产所附土地原告近年又独自申请确权,法律关系复杂。原告的诉求应裁定驳回起诉。遗产继承,土地确属,复杂的法律关系,令当事人之诉路漫漫。为解决当事人的诉累,陈锐作为承办法官,并不是用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多次与当事人及家属耐心调解,通过从祖辈艰辛创业,到子辈有伤兄弟情义的利益之争,耐心说法讲理,分析为人处事的道理。就案说法,辩理析法,以法理与情理并重教育原告,原告终于意识到兄弟间“相煎何太急”。最后原告认可被告有遗产份额,并取得了被告的谅解。被告先前虽主张原告补偿10万元,但是最后同意原告当庭给付2.5万元补偿金,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当事人的亲属当庭说:“案结了,亲兄弟的笑脸也回来了。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

该案的成功化解,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理念,促进陵水法院家事改革以“调解优先,判决保障”的审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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