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刘诚副院长一行到陵水县法院督导调研
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期工作

发布日期: 2017-12-08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任务,8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带领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副局长何跃飞、综合处处长肖云彪等一行5人莅临我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期如何开展执行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座谈会上,受院党组书记、院长盖曼委托,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昌足针对我院今年1-7月的收结案情况、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和法院代管款系统使用情况、执行信息化及装备建设情况、申诉信访情况、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情况及有财产2年以上未结案件等5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同时督导组派员对我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录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与检查,并就检查结果向督导组当场进行了反馈。

督导组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要求继续努力,强化落实,确保取得“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胜利,也同执行局全体干警就我院在执行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探讨,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最后,刘诚副院长对进一步落实“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任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整改执行作风,严格按照执行流程管理规定的每个环节、每项标准执行,从细节抓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三升四降”标准,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加强与协助单位的配合与联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三是加大专项活动宣传力度,营造全方位、有威慑力的执行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四是紧紧围绕“四个基本”目标,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做好各项执行工作,借助考评工作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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